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调研通知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50m3/d,保证污水处理站24小时稳定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三、服务内容:
1.污水运维服务:
由专业人员对污水设备进行巡检、维修及试验,做好台账记录,保证污水设备正常运行;及时采购补充生产设备常用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保证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天津市污水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医疗机构污水中的氨氮、总磷执行标准执行)标准。
项目 | 出水(mg/l) | 执行标准 |
pH | 6~9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中预处理标准 |
SS | ≤60 | |
BOD5 | ≤100 | |
COD | ≤250 | |
粪大肠菌群数 | ≤5000 MPN/L | |
NH3-N | ≤45 |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 |
总氮 | ≤70 | |
总磷 | ≤8 |
确保突发临时故障做到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在日常运行中接受国家职能机构与部门的参观检查接待工作。
服务期内的污水处理药剂供应及配送,消毒药剂具体要求况如下:
(1)主要成分: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
(2)适用范围:医疗污水消毒。
(3)院区污水经投标人所配送的污水处理药剂消毒后应当满足以下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即:粪大肠菌群(MPN/L≤5000;应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具备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粪大肠菌群(MPN/L≤100。)
2.环境检测服务:
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本院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按期监测的废水、废气及油烟、噪声,并出具具有CMA标的检测报告;
对《天津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进行监测数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上传数据、年度报表编制等。
3.在线设备运维服务:
COD、明渠流量计系统维护及维修,每月出具比对报告。
四、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有效期为2024年7月24日之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以电子版(PDF格式)的形式发送至生态城医院办公室邮箱: 2189630016 @qq.com
请尽早提交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后,资质审验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后期改造。
六、报名地点: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后勤部
七、联系方式:赵老师
八、联系电话:022-60122294
九、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本次调研单位应充分知悉:本次调研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市场调研,不做为项目后期招投标的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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