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行风
关于重申“九严禁”严防中秋国庆期间 “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市委、市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现就清廉过“两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红线,坚决做到“九严禁”
经过持续治理,我市的“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隐形变异的问题依然存在。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贵重物品,以及通过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形式违规收送礼金;三是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四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违规超标准接待;五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六是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七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八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为群众办事“腾挪闪避绕”。
二、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领会党中央和市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自觉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狠抓作风建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率先垂范,严守纪律规矩,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结合组织观看《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等教育片,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做到遵规守纪守法,履职尽责担当,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好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话、网络和微信等方式,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拿出过硬措施,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结合贯彻执行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深入推进以案促教工作,通过深度剖析典型案例,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警示和规范。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形成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附件: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地址网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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