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始建于2016年,是生态城区域最早创立的公立医疗机构,是一所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医院一期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规划床位350张,设有22个临床医技科室和11个行政科室,拥有国内一流的CT、核磁等大型医疗设备,全套全自动医学检验设备,全身彩超,血液透析设备等100余台(套)大型设备,满足区域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现面向全社会开展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明确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下表)
生态城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 部门 | 招聘 岗位 | 计划 人数 | 岗位简介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它条件 |
1 | 妇产科 | 专技 | 1 | 从事妇产科医师医疗、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临床医学 妇产科学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博士及以上 | ≤50周岁 |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执业范围妇产科。 |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
我院于2023年2月8日在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http://www.tjstcyy.com.cn/)。
2.报名方式及材料
网上报名:请在医院官方邮箱(zp_ecohospital@163.com)投递《应聘登记表》及电子版相关材料,《应聘登记表》请于医院官网招聘公告内下载附件。所需提交的材料:①《应聘登记表》;②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版);⑤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PDF版);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⑦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⑧其它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3.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应聘者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周三)上午9点至2023年2月14日(周二)下午16:30时截止。
4.面试考核
根据《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高级人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招聘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为最终成绩。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答辩和量化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百分制,其中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70%,量化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具体流程为:
(一)答辩。考核专家组成员与被考核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重点对被考核人的专业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查。考核专家组成员根据各项要素的评分标准对被考核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做出评价,给出相应分数。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量化考察。考核组以《北京大学滨海医院生态城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量化评分表》为依据,对被考核人员提供的证书、论文、科研等相关材料进行考察核验,给出相应分值。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80分,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公示及人员备案
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为准,公示期为5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的,我院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事项的说明
1.应聘者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我院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和畅路3333号
3.相关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2-60122367 022-60122369
联系人:沙老师 季老师
2023年2月8日
附件:应聘登记表.docx